签了认购书并非需要买房,但无故退房应赔付定金。
1、签约前,认真阅读认购书条约,最好事先研究《产品房交易合同》,然后再决定是不是签认购书。
签订认购书之前,应需要出卖人提供正式的、供签约用的《产品房交易合同》文本。认真研究出卖人提供的《产品房交易合同》文本,全方位、细致地与出卖人就合同条约及其他要紧的事情进行磋商,确认自己购买房子和以后能顺利履行合同后,才决定签订认购书。
2、不要约定给付定金。签订认购书时,假如不是很确定需要购买该房子时,最好不要约定给付定金,可以约定支付“订金”或者预付款。同时应明确约定,如因任一方是什么原因而不可以签订正式产品房交易合同的,订金应全部返还,发现《认购书》包括“所收款项予退还的内容,必须要小心,力争将此类条约删除。
3、签订《认购书》并不是必经程序。购房者可直接与开发商就《产品房交易合同》及合同全部附件等内容进行协商,双方达成一致建议后直接签订《产品房交易合同》。
4、把“许诺”写进认购书。销售总是会“打折价格”、“保留房”等许诺引诱购房者签订《认购书》,但有时最后很难兑现,为了预防口说无凭,建议将这类内容明确写入《认购书》并明确约定一旦这类约定不可以达成的后果。只有如此,才能降低因签订认购书和出货定金而产生的纠纷。
![]() |
签了认购书 |